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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北京积分落户有学历、年龄、社保、居住、职住、纳税、创新、荣誉表彰等加分项目。申请者都能够积分的有四项,分别是学历、年龄、社保、居住。但是想要在一年内实现加分弯道超车,就只剩职住、学历、纳税这三个指标了。
创新创业指标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有加分,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市级最高加6分。
职住区域指标: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
北京落户积分制主要有以下九条计算标准: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关注点有两点:一是合法就业,二是稳定就业。
新版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仍为12项条款。
持证人在北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积分落户政策实施以来,本市确定了每年6000人的落户规模,并实行同分同落。截至目前,已有4万余名申请人取得了落户资格。
1、首先住所积分和职住积分是两个不同的指标,只要有自有住房,这两个指标的分数就有,一年1分累计增长。其次稳定住所指标的积分不受房屋数量影响,都是只加1分。
2、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3、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1、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2、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3、北京积分落户分值指标要在北京申请积分落户,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指标:(1)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京就业或满1年及以上,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4、公租房的承租人和共租人应与产权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备案。借住亲友家,未按规定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不能按租赁住所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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