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异北京军官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异北京军官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北京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以下类型的单位有退伍军人落户资格: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外国非***组织等。当退伍军人在这些单位工作时,可以申请在北京市落户。
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转业随父母落户时需要以下条件: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
3、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同意随军意见书或自治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随安置通知书。
需要提交材料:
《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编号证明。
《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内容拓展:手续流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异北京军官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异北京军官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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