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计划生育哪年实施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计划生育哪年实施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生育国策,民法典也鼓励晚婚晚育。
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58天***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60天生育奖励***);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早于本市新修订的《***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的生育津贴。
国家规定的产***98天,北京女职工还有30天的奖励***期,加起来就是128天的基础产***天数。这其中包括产前可以休***15天;如果产妇遭遇难产,可以增加产***15天。此外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
另外,如果符合北京市人口与***生育条例修正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产***可以再增加***期1至3个月。目前了解到的机关事业单位几乎都增加产***到了半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生育哪年实施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生育哪年实施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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