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落户政策2010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北京落户政策2010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没有最新的政策,仍是原来的政策。
2、比如父母投靠子女,父母必须在外地退休,拿到退休证;子女必须是独生子女;且在北京有房子等等。这些都需要原始档案凭证来证明才行,只靠独生子女证不行,必须原始材料盖章后才有效。
政策如下:
6、办理小城镇户口进京。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①持有北京居住证;
②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虽然法定退休年龄之内都可以申请,但四十五周岁是个关键年龄,四十五周岁以内加20分,超过四十五周岁就没有这项优待了。
③在京连续缴纳7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落户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1、新生儿入户:父母一方必须为京籍。
2、投靠入户:投靠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满10年,被投靠人为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在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离休、退休人员投靠[_a***_]要求:申请人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申请人在外省、市(县)无子女。
3、高端人才:海归、博士后等特殊人才。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父母一方为京籍,就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2、有条件投靠者,被投靠人是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高端人才;
4、应届毕业生;
5、劳模,相关部门规定,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7、其他人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落户政策2010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落户政策2010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octoradirondack.com/post/42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