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计划生育条例细则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计划生育条例细则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再生第2胎不是以几级残疾来衡量,而是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胎政策是全国各地省市依据我国《***生育法》制定的利民政策,如《北京市人口与***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产***延长60天是北京市的规定,不适用于全国。去年11月26日,《北京市人口与***生育条例》修订并公布实施,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外,享受延长生育***60日,男方享受陪产***15日;在子女满3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这是北京市地方性政策,不是全国统一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外,延长产***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15天。延长婚、产***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待遇。产***,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职业女性在休产***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
产***延长就是在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98天休***期后,还想申请继续休***的行为,称为产***延长。
第二种产***延长就是满足规定的几项特殊项目,例如难产、晚育等。目前,国家没有具体针对第一种产***延长的相关规定。 但是规定了产妇在休完***期后可以请哺乳***,哺乳***的时间大致为六个月。每个公司或者单位的产***延长情况要依据公司的情况而定。产***延长可以让宝妈们更好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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