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齐鲁人才落户北京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齐鲁人才落户北京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杰出人才全职引进条件
1、创新类
(1)人才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4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其中,外籍人才须在我省缴纳社会保险。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人才实际给付的劳动报酬,每年不低于100万元;企业为人才实际给付的劳动报酬,每年不低于200万元。
(3)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人才牵头主持的科研攻关、平台建设项目,提供不低于3000万元的资金投入;企业为人才牵头实施的科技研发项目,提供不低于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入,项目产业化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4)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或发文公布后3个月以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人才为近3年引进的,或发文公布后3个月以内全职到岗的。
2、创业类
(1)人才作为主要创办人,在我省创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本人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
(2)人才不能在省外海外创办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同类企业,项目产业化要落地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
山东省2020年度人才引进条件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较之前相比是放宽了。符合50周岁以下的博士生、研究生以及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先落户再就业;以前需缴纳2年的大专生落户政策改为缴纳1年社保即可落户。
山东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对山东省社会组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符合条件的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其他本科学历大学生由所在县(市、区)每月给予不低于500元生活补贴。每年遴选不超过10家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每家机构奖励20万元;每年奖励不超过30名个人,其中对推荐引进第一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推荐引进第二、三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推荐引进第四类人才的,奖励5万元。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山东省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评选标准原则上以评选年度新增引进人才数量为依据。介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计划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
2、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其中,全职引进人才应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省内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限于第三类人才,且每年在山东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急需紧缺的,经批准可放宽到不少于2个月。创业人才应在山东省创办或参与创办具有先进技术水平、能够推动山东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
3、奖励对象为在推介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公司;社会组织是指经我省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齐鲁人才落户北京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齐鲁人才落户北京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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