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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随军落户不需要结婚满一年,只要是夫妻就可以。随军落户是指军队营以上干部的日子,儿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到北京部队驻地。
军队随军只有一个条件,就是职务是营职以上,打报告,部队批准即可。过去上世纪八十年代随军的多一些,现在越来越少了,主要因为,干部的妻子在本地都有稳定的工作,随军到到北京,工作不好调动。
1-按照全国统一规定,北京市的户籍只分为非农业、农业两类,就是通常所说的城市户口、农村户口;
2-北京对于本市城市户口的管理,比上海、天津等直辖市相对宽松。比如:同为城市户口,上海、天津却分成郊区、一般城区、中心城区等不同类别,向中心城区自由流动比较难;而北京郊区县、镇的城市户口可以自由迁移到东城、西城等中心城区;
3-由于落户必须有住房的基本规定,所以对于居住集体宿舍的人员,北京和全国各地一样,设立了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在管理上与分户的户口没有区别,但是如果集体户口人员向外迁出,则必须有自己名下的房子,或者迁移到另一个集体户。
二、随军进京的户口
军人家属随军进京、家属在北京落户以后,家属本人和随迁的子女、老人就成为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与北京出生的市民、其他途径(毕业生进京、***进京、知青回京、投靠亲属进京)迁入的市民没有任何区别;
随军进京户口的唯一制约,不是对家属,而是对军人--------当外地入伍的军人转业时,其家属随军进京时间不足4年,则军人不符合转业留京的条件,只能转业回原籍;
如果军人转业回了原籍,并不影响其家属、子女的户口仍在北京;也就是说,军人家属随军进京以后,就融入北京市户口的大海了,即使军人转业未能户口进京,其家属却“沉淀”在北京了,任何人无权令其迁出!所以,有的军人在转业时,拿不到进京指标,就来个自主择业,自己的户口回了原籍,家属、子女户口在京,将来孩子升学、就业处处不受影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1999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海淀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发[1999]75号)中
第二条 为了方便随军家属求职、择业,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常年免费为随军家属咨询、登记求职、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四条:家属调京后,在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期间,由区人事局、区劳动局与本人签订协议书,自接收当月起,按月(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发给220元生活补助费,期限最长为一年。一年内,区人事局、劳动局至少要为调京的家属安排一次工作。两年之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区人事局、劳动局为其缴纳待岗期间的个人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随军家属个人分别到区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存档。
第五条:进京前无业的随军家属,可持户口簿和求职证,到区劳动局登记求职。从登记当月起至用人单位录用为止,区劳动局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220元,期限最长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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