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军人落户政策解答视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北京军人落户政策解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可以。
我女儿大学毕业后,也是考进来北京某军队医院的文职人员,在该医院工作了将近10年,户口还是在老家包头市。2016年,女婿单位为女儿办理了户口迁移到北京的手续。
(3)《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户口迁移证》。
户口在原籍未迁往学校的提交《居民户口簿》;
(5)军队聘用证明。
2、属非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1)《聘用合同》;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一、流程
1、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2、属干部身份的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属工人身份的由各级劳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调人通知书分别由市人事局、劳动局核发。
3、由本人申请,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市***人事、劳动部门审核后,由市公安部门为其办理先行迁人我市的落户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军人所在地师一级以上政治部门随军批文;
2、军人任职(副营以上)文件;
3、军官证;
4、家属户口簿、***;
5、其他相关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需要提交材料:
《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编号证明。
《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内容拓展:手续流程:
转业随父母落户时需要以下条件: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
3、入户人的居民***;
4、结婚证;
5、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同意随军意见书或自治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随安置通知书。
6、入户地址证明材料。
***干部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条件
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军人落户政策解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军人落户政策解答***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octoradirondack.com/post/28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