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子女跟母亲落户北京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子女跟母亲落户北京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办理机构: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一、可以落户。夫妻一方是北京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指标,其一个子女可以随父或母成为北京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扩展资料:
最新北京户口政策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的生母和继父要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
3、生母的离婚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注意文书的内容必须体现申请人由母亲抚养,具体的时间节点以***判决生效的时间或离婚协议书的公证日期为准;
4、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
5、继父的户口簿、***;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生育政策。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养必要有相关证明手续,收养关系成立。
而且北京户口上的人有单独住房,一成直系亲属关系房主同意落户。
你有相应的手续证明是一家人,收养证明,可以的,据我所知有个士官把自己户口从河北迁移到北京的一个官员家里,过后一定时间后自己独立移出来的.不过办理比较繁琐,北京户口不容易进的。
完全可以,首先找当地的户政科,提交各种资料,(包括母亲,父亲***,户口页,孩子出生证明,孩子的户口页,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接收证明)找到当地的派出所户政科出具接收函,拿着接收函及资料去父亲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子女跟母亲落户北京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子女跟母亲落户北京政策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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