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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积分落户学历加分规则如下:就业稳定有加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投资企业,或个体商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年积3分。住所稳定,申请人拥有房产连续居住每年积1分,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连续居住每年积0.5分。
2、学历积分:(1)大学专科(含高职)5分;(2)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3)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4)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3、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4、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是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学历、创业等综合情况按照分值相加。要在北京申请积分落户,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指标: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京就业或投资满1年及以上,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5、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职住你从城六区去其他区居住,每满1年加2分,最高+6分。就业和居住都去其他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1、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北京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包括:积分落户的九项积分指标:合法稳定就业。系统自动识别,在京每连续在京缴纳社保满一年加3分。合法稳定住所。
3、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
4、政策北京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5、一)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1、持北京市居住证。45周岁以内。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2、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是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学历、创业等综合情况按照分值相加。要在北京申请积分落户,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指标: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京就业或投资满1年及以上,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5分。需为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4、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
5、北京积分落户学历加分规则如下:就业稳定有加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投资企业,或个体商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年积3分。住所稳定,申请人拥有房产连续居住每年积1分,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连续居住每年积0.5分。
北京积分落户一年加1-37分。积分标准如下: 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职住区域指标。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创新创业指标。
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法律分析: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按不同学历加不同等分值。职住区域指标 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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